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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召开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1-22

1月19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任命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标志着区监察委员会班子正式组建。市纪委专门派人到会督查指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中锋出席会议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丽萍主持会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陈跃生提请了关于任命丁静华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丁静华、崔晓芹两名同志为崇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萍、韩江两名同志为崇川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在拟任职发言中,丁静华等同志表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安排,是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匠精神,以实际行动树立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

会议还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钱锁梅同志提请的关于黄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根据《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新任职人员集中进行了宪法宣誓。